
FAB法則,即屬性,作用,益處的法則。FAB對應是三個英文單詞:Feature、Advantage和Benefit,它達到的效果就是讓客戶相信你的是最好的。F指屬性或功效(Feature或Fact),即自己的產品有哪些特點和屬性;A是優點或優勢(advantage),即自己與競爭對手有什么不同的地方;B是客戶利益與價值(benefit),這一優點所帶給顧客的利益。所以FAB關注的是客戶的“買點”。

FAB銷售陳述:即在進行產品介紹、銷售政策(進貨政策)、銷售細節等表述的時候,針對客戶需求意向,進行有選擇、有目的的逐條理由的說服。

FAB銷售法是非常典型的利益推銷法,它是從顧客角度出發,把顧客關心的問題,通過四個方面,巧妙表達出來,從而實現產品的銷售。
F——Features特點,產品的特質、特性等最基本功能,以及它是如何來滿足顧客的各種需要的。在表達產品特點時,一定要挖掘有針對性的特點。例如布洛芬,如果顧客的購買需求是為了止痛,那你就應該告訴顧客布洛芬的止痛特點,而不是它的退熱特點。
A——Advantages優勢,與同類產品相比較,列出比較優勢。
B——Benefits益處,顧客購買產品,可以獲得什么好處。